贵州: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具体化常态化

07.12.2015  20:15

近日,贵州省纪委召开全省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交流会。26个省直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市(州)纪委书记、县(区)纪委书记和省纪委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从不同领域、不同视角交流了对“四种形态”的理解认识,以及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路径和方法。同时突出问题导向,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认真查摆思想认识和实践操作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了下步思路和打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在会上强调,要统一思想、创新思路,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把“四种形态”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方面、全过程,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

“连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且不能放过,怎么可能会放过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呢?”针对一些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后是不是意味着反腐转向、节奏放缓、力度减弱的疑问,此次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总体趋势,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踩着不变的步伐,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工作实践中,一些人误以为“四种形态”仅仅是对纪委的要求。会议对此做出纠正,强调真正用纪律管住全党、治好全党,必须全党上下一起行动、共同担责。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协助党委把管党治党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严管体现厚爱。

“要坚决防止以深化‘三转’为借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立起来。”针对少数人对工作定位存在误解或困惑的问题,会议强调,必须准确把握“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大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通过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同频共振,为全省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善抓重点,善用纪律的尺子和语言指导、推动和检验执纪工作。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各个环节,都以纪律为尺子。在工作实践中破观念转变之难、协调推进之难、尺度把握之难和红脸出汗之难;要抓出亮点,善用创新的理念推动“四种形态”具体化、常态化。创新监督举措,创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创新责任追究方式,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贵州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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