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13.04.2015  17:16

 

 

津市场监管特〔2015〕19号

 

 

各区县局,各有关 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 电梯 安全 监管大会战 工作 部署,按照2015年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点,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现将《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

 

截至2014年底,我市共有电梯近7万台,并保持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电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电梯安全涉及民生保障,日益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但是,由于目前部分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选型配置与 使用 条件不适应、维护保养不到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以及老旧电梯数量逐步增多等原因,电梯困人等故障还较多,电梯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意识、稳定运行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公众安全乘梯、便利乘梯,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按照质检总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要求,结合2015年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点,市场监管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市电梯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降低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提高电梯运行安全性和可靠性,积极推动“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电梯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老大难”问题的综合治理,逐步形成“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二、组织机构

市市场监管委成立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市指挥部,由市市场监管委杨振林副主任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统筹协调部署全市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相关工作(市指挥部组织机构详见附件1)。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分指挥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完成辖区内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是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以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对所有电梯逐台自查自纠为基础,结合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排查摸底全市所有电梯信息;对“问题电梯”逐台建立电梯档案、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消除风险。

二是针对管理薄弱的“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通报地方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挂牌督办。

三是对状况较差的老旧电梯,发挥政府作用,调动各方力量,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四是大力宣传安全乘用电梯知识、电梯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情况、大会战排查和解决的隐患等,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电梯安全。

四、工作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之前)

各区县局成立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分指挥部,制定本辖区内电梯安全大会战工作方案,落实专项工作人员,集中布置开展大会战工作。同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电梯安全工作和大会战方案,向相关部门通报大会战情况,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利用会议、媒体、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电梯大会战,积极动员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及相关单位参与电梯大会战。

各电梯检验机构确定一名总协调负责人,负责相关业务的调配,按照检验分工所负责区域,每个区县至少落实一名检验人员,负责该区县电梯大会战期间电梯检验的协调组织工作和技术支持,请各电梯检验机构将总协调负责人和各区域责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所负责的区域在4月15日前报送相应区县局并抄送委特监处。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6月30日)

各区县局督促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电梯逐台进行隐患排查(排查要求见附件2),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按照“一梯一表”逐台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逐台制订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和风险。使用、维保单位要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并将排查要求的相关材料及时上报电梯所属地市场监管局。

各电梯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并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报告。

(三)监督检查阶段(5月20日至9月30日)

各区县局要在电梯使用单位自查、维护保养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隐患排查要求(附件2)中规定的检查重点内容,以及自查发现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群众投诉举报的、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开展监督检查。

对自查自纠还未完成整改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电梯,要督促使用和维保单位逐台制定整改方案并建立档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尽快完成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集中攻坚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对前期建档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电梯”,集中攻坚,综合治理,力争完成整治工作。尤其对于"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要报请地方政府,发挥乡镇街道基层政府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解决,重点要落实电梯管理责任单位、落实维保单位,积极推动“问题电梯”更新改造。对于存在问题突出、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封停,提请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要及向社会公开其安全状况及整改的建议,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隐患尽快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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