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

29.09.2017  10:28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保证其合法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市安全监管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对近年来制发的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文件因上位法废止或修改、与现行工作不符合、或已有新规定替代等原因应当宣布废止,共宣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