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1.12.2015  14:52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效实施。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指导,由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还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分步骤进行落实。我局还召开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对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情况总结和交流,对做好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安排。

二、设定执法岗位,抓好责任落实。以权责清单梳理结果为基础,按照“三定”方案和事权划分情况,具体明确各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此基础上,由各部门将执法职责进行分解,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做好职责分类,设定具体执法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了《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工作标准、执法责任、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我局共设定执法岗位4大类23项,涵盖全部的224人执法人员。

三、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促使机构整合后人员素质与岗位职责相适应,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岗位业务交流培训。制定了15门76课时的培训计划,各业务条线的专业知识均纳入培训范围,本着“按需培训”的原则,对一线干部急需的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此外,还采取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市场和质量监管法律、法规、规章。

四、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在梳理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8项行政执法制度,强化了对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促使其按制度要求执法,严格遵守国家三总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区政府为规范行政执法所做出的一系列规定,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监督考评,落实责任追究。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自我考评和互查互评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做法,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考评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还注意发挥法制(执法监督)机构的作用,通过案件核审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纠正案件中的问题,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由局纪检监察会同人事、法制(执法监督)部门进行调查,追究其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