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进一步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0.08.2018  16:10

        按照《市安全监管局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中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8月8日,市安全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会议通报了前阶段局各处室在全域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活动中工作落实情况,肯定了成绩,查找了不足,指出了需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的具体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强调,开展全域文明城市创建、争创天津市文明单位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抓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前阶段抓落实的基础上,结合局实际工作,主动找差距,定措施,补短板,高标准抓好创建工作落实。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
        会议要求,要按照《市安全监管局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中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照职责分工,分阶段抓好落实。结合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一起抓,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把创建工作融入局日常建设和管理,通过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监管行业新风,为全域创建文明城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我局内部、行政窗口努力做到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良好,提升我局整体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