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企业康婷公司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08.03.2018  03:23
  按照市商务委《关于进一步推动直销企业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要求,直销企业康婷公司迅速采取措施,深入学习通知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上述通知要求。
   一、坚持诚信守法,合规经营
  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制度建设。一是签署了《直销企业自律承诺宣言》,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做出承诺。将直销企业践行“十条”承诺书印发至各分支机构,号召分公司负责人立即组织分公司员工和当地经销商进行学习,确保全员知“十条”、懂“十条”、守“十条”。在各区域市场开展主题为“合规教育宣传季”的规范经营市场宣导活动。二是规范直销员行为、做直销风险提示,定期组织《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专业的营销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三是在市场管理方面组建专业化直销管理团队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对市场经营活动监管方面加强行业自律行为教育,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控。    二、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直销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促进直销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康婷公司市场经营活动监管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方针政策。结合国家工商总局部署的《关于开展执行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的通知》,与 “合规教育季”工作计划的契机,成立合规管理项目小组,制定《合规管理项目操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宣传《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普法活动,截止到2018年1月底,在公司总部及分公司累计宣传达600场次,具体落实《合规管理执行方案》的执行,包括《会议监督机制》《市场网点寻访核查实施方案》《汇报反馈检视机制》及《食品安全宣传》等执行情况。
   三、严格企业自查,整治虚假宣传
   一是组织学习,自查自纠。 组织各分公司学习《关于进一步推动直销企业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相关精神,提高合法经营意识,对保健食品备案、资质、标签、宣传资料等进行自查,对直销员和经销商是否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擅自违规发布宣传材料开展排查,进一步强化公司主体责任,保证公司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二是开展实地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分公司为主导建立市场管理机制,加大力度定期巡访市场服务网点和工作室,经销商是否有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是否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是否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招募直销员等行为进行逐项检查,同时了解产品的价格、功能、使用情况等市场经营情况,抽查客服电话针对产品投诉是否做到及时处置并反馈;监督市场经营是否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康婷退换货制度》有效执行;及时杜绝因产品质量、购买数量、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及相关顾客不满意而产生投诉事件的发生,一经发现给予严厉追究和彻底查处。加强经销商和直销员营业守则及行为规范,建立经销商定期巡查机制,指导经销商规范经营。
   三是强化宣传,综合治理。 规范培训管理,检视分公司传达总公司制定的标准产品课件的有效宣传。加强对经销商和直销员培训管理及宣传材料管理。对于经销商夸大及虚假宣传公司产品功效,一经发现按照《经销商营业守则及细则》进行处罚,对其侵权及违规行为进行通报,严重违规的立即终止与其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经销商会议管理规定》《经销商会议报备管理规定》监管当地经销商的会议报备情况、全程跟会监听会议,记录会议场次和会议召开的内容并定期汇报总部,对违规的经销商进行处理。
   四是落实信息报备、备案管理制度。 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完整报备直销产品信息,公开信息,通过直销行业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在直销产品上市销售前、直销产品推出市场、直销产品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向商务部门备案,接受审查,通过公示平台公示信息,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