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着力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工作综述

02.11.2015  20:47

冠县东古城镇罗头村党支部书记李运旺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违规办理低保。冠县纪委给予李运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涉案款项予以追缴……”10月13日,聊城市纪委通报了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其中既有违规使用征地补偿款问题,也有违规办理低保问题,还有违规加收水费等问题,涉案人员全部受到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对涉案款项予以追缴。

今年以来,山东省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纪监督,强化问责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共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3498件。省纪委分4批通报曝光33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截至10月20日,全省17市纪委通报曝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29起。

夯实责任 压力传导到基层

要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多次提出明确要求。

深入基层了解实情,瞄准问题“对症下药”。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先后到8个市11个县(市、区)调研,并到部分乡镇、农村和群众家中,与基层干部面对面座谈、交流。7月中旬,省纪委组织4个调研组,到7个市召开座谈会16次,掌握第一手情况。身子沉下去,问题浮上来:有的骗取、冒领国家专项资金,有的私自截留、违规套取民生补贴资金或者财政专项资金,有的集体收入不入账,设立账外账,乱开支、乱报销,奢靡享乐,挥霍公款……

省纪委加强全省面上指导和督促调度,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信访室负责线索排查,案管室负责督办中央纪委交办问题线索;市级纪委负责具体协调和督办,县乡党委、纪委负责具体落实,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对各市曝光典型问题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以省纪委办公厅名义向各市市委书记、纪委书记通报相关情况,督促各级一把手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一案双查,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东明县农业局副局长乔青松因多起村干部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东明县纪委给予乔青松党内警告处分。”10月15日,菏泽市纪委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4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据了解,东明县纪委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乡镇干部、站所负责人、县农业局分管领导等18人进行问责,党纪处分12人。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592人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16人,组织处理476人。省纪委还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在互联网上分3批通报问责典型问题15起,推动责任落实到基层党组织。

摸清底数 问题线索大起底

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农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和工程建设、窗口单位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逐件梳理登记,摸清底数,分类处置。省市县都集中排查梳理了一批问题线索,其中省纪委第一批集中督办问题线索50件,市级纪委227件,县级纪委1124件。当前,第一批集中督办工作正在收尾,第二批集中督办问题线索50件正在核实,第三批典型问题线索正在梳理中。

明确方向,突出重点人和重点事。该省将村居“两委”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街道)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县(市、区)直部门干部作为重点人员,紧盯城郊结合部的镇村,基层管钱管物管项目的部门以及执法监管部门中具体负责分配、审批、监督的科室等重点区域和部位,深入排查问题线索。

分类汇总,直面难点和热点。省纪委根据线索的具体性、可查性、危害性、典型性和问题领域进行汇总分类,研究确定的第一批50条问题线索中,有的是群众多次向上级纪委来信来访反映的,有的是群众长期向市县反映的,有的是地方久拖没办的。根据问题性质严重程度,又分为直办件、督办件两类。直办件经委厅领导批准,每个纪检监察室处置1件典型问题线索,直接组成核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督办件则按照所联系地区分工由各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督办。

强化督导,确保排查落实到位。省纪委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民政、国土、农业、水利、教育、卫生计生等涉农惠民部门问题线索共享和联查机制,发挥综合监督效果。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建立督导工作机制,通过报告情况、定期调度、实地督导等方式,及时了解督办件办理情况。凡涉及被巡视县(市、区)的,由省委巡视组进行督办。据悉,今年集中督办的第一批50件问题线索中,已初核完毕41件,其中发现问题的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28件。其余9件中,已有4件查实部分问题,其他问题正在核查中。

严肃惩处 一查到底决不放过

省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东林子头村党支部书记孙先春,违规发展党员、违规建设大棚侵占村集体资产、骗取贪污补偿款等问题。

只要群众有反映,就必须一查到底,决不放过。省纪委派员赴日照市组织开展核查工作。经过立案调查,当地纪委查清了孙先春收受财物7.9万元、诈骗47万余元问题。孙先春涉嫌受贿、诈骗等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司法机关已立案侦查。

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处力度,只要违规违纪、侵害群众利益,就坚决查处,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严肃查处基层群众身边的“小贪”。东阿县刘集镇梁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存芳2004年至2014年,采取蚂蚁搬家方式个人贪污、侵占,贪污粮食补贴4.46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案件22389件,占立案总量的58.4%,其中涉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案件10440件,占农村立案总量的46.6%。

突出纠治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问题。群众在办理教育、医疗等事务时,容易受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侵害。烟台市芝罘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原主任姜明义,在对辖区医院管理和日常考核、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4.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教育、卫生计生领域案件2392件。(记者:李亮科 张晓明)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