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示范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材料的通知

23.10.2015  20:38


 

津中小企〔2015〕38号     市中小企业局关于上报示范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实施方案》(津党发〔2015〕15号)文件要求,请将贵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调查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自查问题清单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排查结果汇总表(红表、黄表、蓝表),于2015年10月12日12:00之前报送我局。   附件:1.示范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表 2.示范工业园区重大危险源企业调查表 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自查问题清单 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排查结果汇总表 (红表) 5.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排查结果汇总表 (黄表) 6.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排查结果汇总表 (蓝表)

下载附件 .xls

  2015年9月24日 (联系人:于有利; 电话:24303512;传真24223368)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综合处            2015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