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部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阐释 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13.06.2019  09:02

  近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市委书记李鸿忠作出批示,强调要按照《通知》要求,抓好组织学习、宣传阐释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发行面、覆盖面,组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精读研读《纲要》,深入学习领会。

  6月12日,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的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采取自主学习、辅导报告、集中研讨、体会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题学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津沽大地扎实实践的实际成效。

  《意见》明确,市委讲师团办公室要组织《纲要》主题宣讲,组成宣讲团队,编写宣讲提纲,组织集体备课,列出宣讲“菜单”,深入全市各单位开展宣讲。要举办我市社科界学习《纲要》研讨会,组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撰写理论文章,积极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投送高质量稿件。要把《纲要》学习宣传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重要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纲要》主要内容,宣传干部群众学习《纲要》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营造自觉学习和主动落实的浓厚氛围。

  天津出版传媒集团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第一时间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积极做好对接服务,保证我市用书需求,通过专柜展示、送书上门等多种形式开展发行推介工作,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纲要》精神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