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负责 重点推进 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18.04.2017  19:05

4月13日下午,市法制办参加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天津分会场会议。此次会议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共同举办,刘奇葆同志出席主会场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项目分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分工方案》将《指导意见》划分为30项重点任务,确定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明确了各单位的具体责任。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体现,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对法治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需要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可以鲜明法律制度规范的价值导向。要把广泛认同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彰显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要求,要及时修订完善不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规范,同时,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融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会议强调,要坚持运用法治手段维护社会主义主流价值。坚持用执法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惩治失德失范现象,坚持用制度规范净化社会风气。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切实负起推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做了大会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