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资助社会办养老机构 每床位最高补贴1.5万

11.03.2016  15:49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昨天从滨海新区政府获悉,新区日前出台《关于资助社会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大力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全区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其中,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将给予每张床位1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近年来,滨海新区不断加大对养老设施的投入力度,并引进民资兴办养老机构。截至2015年底,全区批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10家,总投资超过10亿元,服务方式从单一机构养老向社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方向发展。

  按照《办法》,资助对象包括:本区行政区内,经区行政审批局批准、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和康复护理等综合性服务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和培训补贴。

   -一次性建设补贴方面

  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15000元;由社会力量投资改扩建的新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6000元。

   -床位运营补贴方面

  公建民营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对收养生活自理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每年给予每张床位补贴1050元;对收养生活不能自理(介护)和半自理(介助)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每年给予每张床位补贴2250元。

   -培训补贴方面

  从事养老护理和养老服务的人员,与养老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由养老机构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职业技能证书的,给予每人2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取得中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再给予每人1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