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扶植发展 规范监督管理 社会组织综合性顶层设计文件出台

14.04.2017  09:40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这是本市首份有关社会组织发展与改革的综合性顶层设计文件,对“十三五”期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本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截至2016年底,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到3.13万个,其中注册社会组织5347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62万个。近年来,本市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制度30多项。其中,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联合或单独出台的文件4个,地方标准2个,由《民政部参阅文件》刊登转发各省市的创制成果2个,对扶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创优政策环境,加强综合监管发挥了积极作用。上述文件都是单项或部分领域的制度安排,虽成体系但一直缺乏纵览全局的顶层设计。

  2016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首次明确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责成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牵头代拟实施意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立即组建写作组,潜心研读文件,深入开展调研,总结成功实践,借鉴先进经验,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业务主管单位、登记审批部门、专家学者、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各方面意见,累计修改20余次,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

  《实施意见》阐明了八个方面重要内容:把握总体要求、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严格管理和监督、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实施等。它体现了“五个强化”的特点: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基本原则”第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作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四项重点之一。第七部分则专题阐述“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绩效考核内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党委常委会应定期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建立市、区两级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强化改革发展。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着眼“十三五”期间,提出了全市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作出了系统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年检改年报等重点改革内容作出明确部署。三是强化放管并重。特别强调对社会组织既要积极引导发展,又要严格依法管理。文件明确了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服务型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又系统提出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也对登记审查、日常监管、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出了规范要求。四是强化双重管理。要稳妥推进直接登记,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登记双告知和函告行业管理部门制度。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其它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主管单位必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人员,为各司其职、履责担当,形成优化服务、齐抓共管的合力完善了制度基础。五是强化问责追究。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同时明确指出:对履责不到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严肃追责。

  下一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工作。一是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逐项健全相关制度;二是举办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系统讲解文件精神;三是认真编写政策解读材料,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营造和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