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的实践思考

20.06.2016  20:31

   (本文被2015年司法所工作第8期刊载)

  双街镇地处天津市北辰区的中北部,全镇常住人口2.4万人,外来人口7万人,全镇共辖15个行政村和5个村属居委会。近年来,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双街司法所积极探索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新思路,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2012年6月,双街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正式办理了社区服刑人员接管手续,接管3年多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7人,顺利解矫57人,没有重新犯罪情况发生。截止2015年7月底,双街镇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0名,全部为判处缓刑人员;应用手机定位管理29人,另1人因社区服刑期不满6个月,按照有关规定不需应用手机定位,由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每周电话沟通和月见面谈话形式进行监管。

  • 严格社区矫正工作执法程序
  •   (一)三个步骤,严把入矫接收关

      步骤一,严把报到接收关,快速掌握整体情况。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后,首先要对其进行入矫教育,内容包括: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对所犯罪行的认识以及对判决结果的态度,告知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规定。

      步骤二,严把家访核实关,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社区服刑人员来司法所报到后3日内,司法所会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家访,深入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和改造环境,全力取得其亲属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家访后两日内,司法所会与村委会沟通,建立由5人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其中司法所工作人员2人、村委会1人、志愿者1人、社区服刑人员家属1人,并根据已经了解的情况研究制定社区矫正实施方案。

      实践证明,首次家访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家访可以进一步核实社区服刑人员的居住地等信息,快速掌握其家庭和生活情况,及时告知其家属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取得社区服刑人员亲属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例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来司法所报到的次日对其进行了家访,在家访中了解到,张某的亲属并不知道他必须依照判决接受社区矫正,还以为张某交了4万元罚金就“没事了”。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地为张某的母亲讲解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取得了张母和某姐姐的支持。

      步骤三,严把入矫宣告关,建立联系制度。社区服刑人员来司法所报到后7日内,司法所会召集社区矫正小组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到司法所举行社区矫正宣告仪式,介绍矫正小组成员与社区服刑人员见面,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即日起进入社区矫正监管阶段。

      (二)深入了解,严把日常排查走访关

      双街司法所坚持每月到社区服刑人员家中或其所在村委会(社区)进行走访排查,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活动、思想动态以及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2013年9月,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定期走访和排查,及时发现了社区服刑人员郭某擅自变更居住地的情况。郭某原来租住在双街镇从事房地产生意,未经批准就搬到南开区居住,在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核实其居住地的通知后,郭某找到司法所,表示因不愿意暴露自己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所以不想办理“变更居住地手续”转到南开区接受社区矫正。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该情况后,耐心地向郭某宣讲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刑罚性和严肃性,郭某对司法所的工作表示理解,最终按照社区矫正有关变更居住地的规定转入南开区继续接受社区矫正。

      (三)严格管理,保证执法严肃性

      一是严格管理,保证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时间。为了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每月8小时的社区服务时间和接受法制教育的时间,双街司法所从2012年起就坚持实施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必须到社区报到和参加社区服务的制度,并制作了“专项工作记录本”发到村委会(社区)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手中。北辰区司法局在双街司法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于2014年专门印制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记录手册》,通过各司法所发到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手中,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将自学法律知识情况和心得体会填写在手册上,在每月到社区报到并参加社区服务后,由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签署意见,每月再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法制教育和参加社区服务情况进行核实。这样一方面保证了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的时间,另一方面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参加社区服务改造自我、服务社会,增进了社区的和谐。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也从过去将这项工作视为“包袱”和压力,到现在充分认识了这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切实提升了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配合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周密部署,顺利完成收监任务。罪犯宋某因患脑梗被北辰区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14年5月26日起在双街镇接受社区矫正。同年7月14日,经天津市公安医院复查,被鉴定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进入收监执行程序。北辰区司法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收监执行方案。双街司法所根据区司法局的指示及时向镇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取得了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司法所同时派工作人员做好宋某家属的工作。由于收监方案制定缜密,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使收监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

      (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系列宣传

      2014年以来,双街司法所深入各村(社区)开展了“人人参与社区矫正,共建和谐美好家园”主题宣传活动。此外,司法所还在社区灯杆制作了旗标,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利用小区电子屏、法治宣传栏及社区草坪内石头景观刻字等方式宣传社区矫正知识。司法所每年到中小学校、村居(社区)举办法制讲座,宣讲司法所有关社区矫正的职能,自2014年初至今累计开展法制宣讲20余场,使社区矫正工作深入人心。

      (二)严把警示教育关,提升遵纪守法意识

      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多种教育形式,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真遵守监管规定。从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双街司法所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法治教育;从2015年1月开始,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针对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举案说法,有的放矢开展教育。

      2013年至2014年,双街镇共有5名社区服刑人员因分别违反了“未履行请假程序离津外出”“未按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汇报活动情况”“定位手机人机分离”等管理规定而受到警告处分。司法所及时召开全体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大会,当场宣读、下发警告决定书,对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了明显的警示作用。

      (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目前,双街镇15个村委会全部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按照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聘请一名志愿者的要求,现有30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参与工作。司法所每季度邀请北辰司法局、区检察院及专业律师对各村(社区)的社区矫正工作站成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从法律概念、工作内容、监管规定、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讲解,并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说明。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充分发挥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基地作用

      2011年7月,双街司法所在本镇离退休老干部集中休养的红光老年公寓(区民政局下属公益性单位)建立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和教育基地”,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法制教育。司法所组织部分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及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到红光老年公寓开展社区服务,并邀请在老年公寓疗养的离退休军人、退休教师、退休警官与社区服刑人员座谈,讲述他们昔日在淮海战役、平津战役和抗美援朝战场上的英勇事迹,在教书育人、严格执法等方面的亲身经历,使社区服刑人员受到了爱国主义、理想道德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三、注重人性化监管

      双街司法所在实践中认识到,靠生硬单一的管理方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在工作中,司法所坚持依法、依规、依情三结合的教育管理模式,力争做到人性化管理,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4年8月,在排查走访中,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郭某的手机处于人机分离状态,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来到郭某家中,向其父母了解情况。郭某父母反映,郭某有赌博恶习,前不久还计划将父母的房产卖掉用于赌博翻本,为此与父母发生矛盾后离家出走。司法所很快找到郭某,与他促膝长谈,严肃教育他要摒弃恶习,劝导他要踏实做事。交谈中郭某提出,希望司法所帮助解决就业问题。通过沙庄村社区矫正工作站陈站长协调帮助,郭某被安排在该村某小区从事保安工作,郭某对司法所的热心帮助感激不已。

      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于2014年7月入矫。妻子李某与其同案、同时在双街司法所入矫。由于王某年近花甲,无工作和收入来源,李某又常年患病卧床,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为解决王某的基本生活问题,司法所及时向镇主管领导汇报,在镇领导协调下,2014年8月王某被安排到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担任门卫工作,王某一家的生活有了保障,悔罪态度也较深刻。现在王某一边安心工作,一边认真接受教育矫正。

      自2012年6月双街司法所正式接管社区矫正工作至今,共为7名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了生活、就业和就学等实际问题。此外,针对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时间向单位不好请假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主动利用晚上值班的时间安排这些社区服刑人员来司法所做思想汇报,解决了他们接受社区矫正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