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市: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被查处

05.04.2016  17:37

  新华社福州4月5日电(记者董建国) 记者从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监察局获悉,福清市纪委、监察局近期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查处。

  福建海峡银行福清支行原行长林建明违规购送节礼问题。经查,2007年至2014年春节期间,福建海峡银行福清支行原行长林建明向时任福清市住建局局长陈桂凤(另案处理)送款8万元,购送6万元购物卡,购送价值2.45万元的黄金。福清市纪委给予林建明留党察看处分。

  福清市港头镇驾驶员王进公车私用问题。经查,去年9月,福清市港头镇驾驶员王进私自驾驶公车送亲属到福清办理私事。福清市纪委责令港头镇对驾驶员王进予以辞退处理,退赔公车私用所产生的费用,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港头镇副镇长高华娟进行诫勉谈话。

  福清市城头镇溪边村村两委违规公款购买纪念品问题。经查,2013年7月期间,福清市城头镇溪边村两委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仅经过口头研究,就从本村财务中支出19890元人民币购买了51个高压锅,作为纪念品发放给本村党员。福清市纪委给予村两委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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