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委研究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立法工作

09.03.2016  20:18

                               

为加快推动天津自主创新示范区立法工作,近日,市科委召开《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立法工作组会议,研究讨论立法调研工作。

2014年12月,天津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获得国务院批复建设。为解决示范区建设与发展面临的诸多制度性难题,为示范区管理运行、产业发展、企业培育、环境营造等提供法治基础和政策依据,市科委相关处室、科研院所专家、法学专家、示范区核心区及各分园、各片区有关负责同志等组成示范区立法工作组,启动立法调研工作。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利军主任带队到市科委听取了立法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根据指示,本次立法工作组会议研究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及职责分工等。

市科委将着力开展立法调研,深入各区县、各分园全面了解园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亟待立法解决的制度性难题。同时,深入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深圳等地,深入学习借鉴各地立法经验,为草案起草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