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积极支持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

28.09.2018  20:1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我市企业家工作会议精神,培养造就一批新型企业家,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00万元,支持第六批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

根据《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实施意见》,以提高科技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素养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全球视野、精通现代管理、崇尚自主创新、善于开拓市场的优秀企业家及企业家后备人才队伍,每年选拔150名左右科技型企业经理人进行重点培养,市人才发展基金按照每人4万元标准给予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各种国内外研修、培训等活动。

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我市人才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继续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加大企业家培养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家创业发展环境,为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