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积极支持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12.08.2016  19:08

  儿童孤独症属严重致残性疾病,按照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为使更多孤独症儿童得到康复救助,市财政会同市残联制定了“十三五”时期我市孤独症儿童救助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一是明确补贴标准。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主要用于救助对象康复训练费、家长培训费等费用。


  二是扩大对象范围。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范围放宽了救助对象条件限制,即取消了申请人低保、低收入、经济困难等条件限制,扩大到全部0至7周岁孤独症儿童。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定点康复机构将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经费的使用记入“天津市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康复救助卡”,救助卡由受助儿童法定监护人保存,每项记录均须由受助儿童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强化资金保障监管,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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