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梅同志荣获2015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08.04.2016  16:53

  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刘晓梅同志,多年来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建设美丽天津”历史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经市委宣传部评选报送,被天津市妇联授予2015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并被市妇联邀请参加2016年3月7日召开的天津市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6周年大会。(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