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季空气质量达标同比增18天

12.04.2016  09:37

 

  昨天,本市公布了今年3月及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同时通报了3月及第一季度本市各区县的空气质量状况。


  3月,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24,同比下降1.5%;达标天数14天,同比持平;达标比例为45.2%,同比持平;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增加3天。各区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6.17—8.30之间,空气质量较好的区县为蓟县、宁河区和津南区,较差区县为静海区、河西区和武清区。


  第一季度,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55,同比下降21.9%;达标天数58天,同比增加18天;达标比例为63.7%,同比上升19.3%;重污染天数9天,同比持平。PM2.5、PM10、SO2、NO2、CO和O3等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17.9%、25.8%、46.6%、11.9%、22.2%和2.9%。PM2.5、PM10、NO2平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值。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69μg/m3,超标0.97倍;PM10平均浓度为115μg/m3,超标0.64倍;NO2平均浓度为52μg/m3,超标0.30倍。SO2平均浓度、CO 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和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均达标。第一季度,各区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5.49—7.90之间,空气质量较好的区县为蓟县、宁河区和津南区,较差区县为静海区、河北区和西青区;区县空气质量同比变化率在-36.2%—-11.6%之间,改善情况较好的区县为蓟县、宝坻区和宁河区,较差区县为静海区、红桥区和西青区。


  昨天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四清一绿”行动2016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以来,本市各部门、各区县全面加快清新空气行动进度,一季度共完成工程任务67项,为计划31项的2.2倍。


  一季度,本市完成49座68台工业燃煤锅炉改燃工作。累计抽查燃煤企业煤质及烟气达标情况221家次,对24家次超标企业从严处罚并向社会公开。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道路实现机扫水洗全覆盖。全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市、区两级共排查企业6587家次,立案293起,共处罚款2153万元。以重型柴油车为重点遥测拦检、入户排查机动车6.6万辆、非道路移动机械215台,依法查处超标车229辆、超标机械5台。严格落实《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查实存在监管履职不到位的281项问题进行通报,各区县均已制定实施乡镇街空气质量考核追责办法。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