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试验鉴定站通过计量认证(复查/扩项)现场评审

11.09.2017  17:00

   

    8月23日至24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3位评审员组成资质认定评审组对市农机试验鉴定站进行了计量认证(复查/扩项)现场评审。

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15]50号),通过听、看、查、问、考等方式,对该站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检测能力进行了全面审核。评审组听取了该站领导关于迎审准备情况的汇报,参观了实验室,调阅了人员业绩档案11份,核查了有关扩项仪器设备37台(套),抽查检测报告/原始记录40份,覆盖了该检验检测机构本次申请复查、扩项项目的100%。查阅了2014年以来的内审报告、管理评审报告以及相应的过程记录。查看了各类年度计划及相关的质量记录。对7个产品的69个参数、18个标准及28人(次)进行了现场实际操作考核,共出具了7份检验报告,现场实际操作考核项目占申请复查及扩项项目的100%。同时还采取现场提问、查阅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核查仪器设备等方式进行了确认。

随后召开了管理人员和主要检测人员共9人参加的座谈会,对相关人员是否了解计量认证法规、是否知晓《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以及主要检测人员是否掌握所申请认证项目专业知识进行了提问考察,从申请授权签字人的资历、技术能力等7个方面进行了考核。

经考核,评审组充分肯定了该站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能满足对申请参数检测的质量控制要求,运行基本有效,有措施保证检验的第三方公正性,检验人员均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所有人员均经过自行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教育,宣贯效果基本符合要求。检测人员现场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具备应有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配置基本齐全,性能满足检测要求,量值溯源基本符合要求,试验室环境设施符合检测工作要求,确认了该站申请的8大类47个产品共涉及212个标准的检验能力。评审组对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评审表中6个要素50条款的要求,认为该站综合结论为基本符合要求,同时也对此次现场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

该站站长李纪周代表全站职工对评审专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同时表示一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整改,并将以本次复查评审为契机,持续提高本站的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