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电子竞价平台2015年第一季度服务费的通知

02.04.2015  14:52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电子竞价平台2015年度第一季度成交情况,请成交供应商于2015年4月9日17:00前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窗口)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交纳成交服务费。

截至规定时间未交纳服务费的供应商将暂停电子竞价平台报价权限。

特此通知。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1日

附件: 成交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