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02.02.2016  16:27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一期二号楼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根据有关规定,承担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线监测平台日常值班和监测信息接收、处理、汇总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中心招聘管理岗2名,专业技术岗6名。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管理岗1,负责平台监控数据、事故现场处置情况等方面档案的归集、整理、保管。

管理岗位2,负责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监控平台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专业技术岗1,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负责事故现场信息采集和记录;应急装备器材维护和使用;参与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参与事故评估报告撰写。

专业技术岗2,负责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监控平台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监控平台数据的接收、汇总、统计、上报。

专业技术岗3,负责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监控平台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中人员调度、平台技术保障和救援现场通讯保障。

(二)招聘数量

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本市户口;

7. 能够24小时参与事故现场处置或24小时倒班值守,适合男性工作;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6年    2月1日至2月14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天津人事考试网( www.tjkpzx.com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http://www.tjtalents.com.cn )和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www.tjsafety.gov.cn )网站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至2月21日。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http://www.tjtalents.com.cn ),根据报名须知要求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表。

(二)资格审查

市安全监管局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于48小时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聘任名额比例低于3:1,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

2. 笔试科目

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验》,满分均为100分。

3. 笔试时间、地点

2016年2月27日

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00  专业知识测验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2月24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 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40% + 《专业知识测验》×60%

2016年3月4日,报考人员可到市安全监管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 www.tjsafety.gov.cn )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 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5. 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通知的资格复审时间,需持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对应职位要求的有效适任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

1. 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

2. 面试时间、 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相关证件参加面试。

3. 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谈成绩作为面试成绩,及格线为60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全体报考人员完成面试后,当场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的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2016年3月16日,报考人员可到市安全监管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 www.tjsafety.gov.cn )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8208763、28208966

举报投诉电话:28208721

 

附件: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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