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召开2017年度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部门评审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信息系统培训会

14.02.2018  15:31

   

按照《2017年度天津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津粮安考核组〔2017〕2号)和《市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度天津市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津发改经贸〔2017〕881号)要求,为推进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深入开展,天津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于12月29日召开由市发展改革委等13个成员单位参加的2017年度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部门评审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信息系统培训会。

会议主要有3项内容,一是组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信息系统培训;二是抽签确定实地抽查的地区;三是组织开展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部门评审,现场查阅各区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

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市粮食局副局长马宝瑛同志就做好此次部门评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此次部门评审是推动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度天津市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关键一环。各评审人员务必提高思想站位,认真开展评审。二是要坚持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评审过程中要“一碗水”端平,用“一把尺子”衡量各区粮食安全工作,杜绝“关系分”、“人情分”、“面子分”。三是要密切协作。各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此次部门评审工作圆满完成。四是要严格纪律。参评人员要严格保密纪律,在评审成绩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泄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