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粮食局从六个方面创新粮食流通监管方式

24.04.2018  19:32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做好粮食流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围绕2018年自治区粮食流通重点工作,更好的适应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形势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力,自治区粮食局从六个方面创新监管方式,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坚决守住管好“宁夏粮仓”。

一、做好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工作。加大对全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12325热线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受理违法违规问题举报,做好案件接受、分办转办、组织调查、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违规问题处置、结案、提交调查报告等工作,发挥好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作用。

二、推进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向县、区基层延伸,实现规模以上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全覆盖,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诚信等级评价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将相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信用宁夏”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行粮食企业信用联合惩戒,加大成果运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粮食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氛围。

三、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单、两库、一细则”,根据监管工作需要,设定不同粮食性质、品种等特定条件,采取定向抽查和摇号、机选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选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做到检查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究和监管全覆盖。

四、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技防”监管水平。结合宁夏“智慧粮食”工程建设,打造省级粮食流通执法督查信息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监管方式从传统人工到信息化“技防”手段的转变。运用现场执法记录仪推进执法督查全程记录工作,一案一档记入《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日志》电子档案,对接省级粮食流通执法督查信息综合监管平台端口,实现执法督查留痕化、可视化、可溯化和信息化。

五、建立重大涉粮案件审委会制度。调整充实区、市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和涉粮案件核查应急队伍,建立区、市两级重大涉粮案件审委会,增强案件查处的公信力。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重大案件线索向纪检、司法机关移送移交机制,有效打击涉粮违法犯罪活动。

六、开展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粮食流通执法试点工作。实行严格标准、分级负责、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以创促建、分类指导,开展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粮食流通执法试点工作开展,组织开展执法督查培训、案例分析及案卷评查,推进执法督查重心向县区下移,提升粮食流通执法督查成效。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