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公正文明执法 确保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15.07.2016  15:40

                           

按照天津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市发行《关于开展天津市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津粮检查﹝2016﹞5号)要求,  市粮食局于近日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分公司等7家粮食承储企业进行了复查。重点检查了粮食入库和出库环节的质量把关情况,粮食储存环节的温度、水分、杂质、虫害及仓温仓湿情况,化验室建设及检化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此次复查政策性粮食数量近80万吨,圆满完成了2016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复查任务。

市粮食局执法监督处对此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在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均持有有效的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记录齐全,执法依据合理。执法人员始终严格标准,认真落实《市粮食局文明执法规范》,着装得体,仪表整洁,现场执法举止端正,用语规范,谈吐文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积极与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反馈,并如实将检查情况录入了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