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全面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11.11.2016  23:05

 

  津粮仓储〔2016〕47号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局所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市粮食局从即日起到2016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东峰同志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安全天津建设纲要,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力执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超前防范,举一反三,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 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在全市粮食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战,切实保障我市粮食安全。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是对市、区两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 (一)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管理力量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企业主体责任”等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制度和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备、物资的准备和使用情况以及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情况,对排查出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储粮化学药剂的使用管理情况及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和预案。 (四)消防安全设施、用电安全及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粮食收购、作业和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和落实情况。 (六)军供企业、库区等的交通运输组织安全情况及危险位置、高空过道安全管理情况。 (七)有外租和租赁仓储、物流设施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八)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防汛、消防及其他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三、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11月6日,为企业自查阶段;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全员全方位的自查和整改,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督查阶段。从11月6日至11月20日,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共同对辖区内涉粮企业进行督查;对重点单位和社会企业进行全方位、拉网式、地毯式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暴露出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填写《天津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记录表》和《天津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及时发现和整改解决问题。 (三)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督查阶段。从11月20日至12月15日,由市粮食局领导分别带队,抽调有关处室、批发市场和储备公司业务骨干对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检查。检查工作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全市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彻底检查;第二阶段对辖区内中央企业、区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应急加工企业、军供单位、质检中心及有建库任务的粮食仓储等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从12月16日至12月31日,市粮食局对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回头看”,确保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项目、措施落实到位。 四、检查机构和具体要求 (一)市粮食局成立由局长朱军同志任组长,李久彦、周海、吴维吉、马宝瑛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和牵头部门,把握好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市粮食局将派出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时对各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导并通报检查情况。 (二)各区、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强化协同配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密切协同的工作机制。 (三)各区、各单位要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具体措施,限期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逐项整改落到实处并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及于11月28日前报市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处。 (四)各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对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隐患整改和安全措施不落实,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武晓彤、王彦、王明刚、赵鹏宇;电话:27123582传真:2712353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天津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记录表》 2. 《天津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情况登记表》     2016年10月20日     抄送:国家粮食局,市安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安监局,中储粮总公司北京分公司。 天津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