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2.01.2017  19:03

 

中国天津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各有农业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按照《市食安办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津食安办〔2017〕2号)要求,现结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就做好春节期间粮食质量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5〕036号)要求,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辖区内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春节期间我市各级储备粮质量安全。 二、严格检验,保证粮食质量 春节期间,我市部分承储库有市级储备粮轮换任务。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市级储备粮油质量检验办法》规定,加强出入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三、加强值班,保持联络畅通 严格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的粮食质量安全事件,要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部门。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