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市级储备粮油冬季安全检查中期发现问题情况的通报

16.01.2018  16:32

   

津粮仓储〔2018〕2号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从2018年1月2日起,市粮食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冬季粮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情况。同时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两节”和“两会”期间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和市安委会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针对粮食行业冬季作业特点,加强了对承储企业冬季消防、出入库作业、库区交通等重点环节和药品库、仓房挡粮门、机械设备间等重点部位的检查。

截至目前,检查进程已经过半,从目前的检查情况看,各承储企业在仓储管理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面普遍存在以下5个方面问题:

一是 部分粮油仓储设施老化。包括库区监控设备损坏、仓房外檐(门窗)破损脱落、挡粮门开裂变形、外跨楼梯护栏间隙过大,仓房内壁、仓顶,外墙灰片脱落,库区道路破损等。

二是 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主要表现在超装粮线装粮,超设计仓容装粮,外包作业协议不规范、缺项,出入粮和平仓作业现场没有安全监管人员,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三是 个别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粮情检查并记录,必要的粮情检查器具配置不足或设置不规范,存在过度通风和滞后通风的现象。

四是 粮食行业“一规定两守则”学习存在“上热、中温、下冷”和“水流不到头”的情况,部分企业的个别保管员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足,仍需加强培训和工作责任心。

五是 部分企业储备粮油质量检验软硬件条件有所欠缺,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配置不足,操作规程未上墙,单仓粮食质量档案不健全。

上述问题暴露出部分企业仍存在管理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格的现象;岗前交底培训不到位,作业现场监管不落实的问题;在安全储粮上个别人员责任心不强,日常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粮情隐患重视程度不足,“一规定两守则”悬空不落地,没有形成人人有责的全员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承储企业立即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消除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隐患,确保“两个安全”。下一步,检查组还将对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能及时整改落实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点名通报,严肃处理。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