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标准化工作调研的通知

31.05.2018  10:04

   

津粮仓储〔2018〕29号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中国天津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加强标准建设,保持粮食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粮食标准化工作调研的通知》(国粮办发〔2018〕121号)要求,市粮食局决定开展粮食标准化工作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标

围绕粮食行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全面了解粮食产业链条中现行标准使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发展的方向以及不同环节的差异化需求,突出安全、绿色、营养、健康、环保和智慧理念,从粮食全产业链角度,为建设科学规范的粮食标准体系提供基础依据,有效引导和推动粮食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对粮油产品消费升级的新需求。

二、调研内容

(一)现行粮食标准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不同环节对粮食标准的新需求;

(三)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标准化管理机构的设置、运行情况,今后粮食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计划等;

(四)对粮食行业标准化工作发展建议或意见。

三、调研方式

(一)实地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检验机构、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粮食收储加工企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交易中心、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对粮食标准、粮食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实地调研对象的选择,尽可能覆盖粮食全产业链各个环节。

(二)问卷调研。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相关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见附件1、2、3),并认真填写;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至少选择5家企业开展问卷调查,企业类型尽可能兼顾粮食全产业链各个环节。

四、时间安排

(一)各区自行开展的调研应于2018年6月10日前完成,并于6月14日前报送调研报告和调查问卷汇总情况至市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处(纸质版应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仓储处电子邮箱)。

(二)根据实际情况市粮食局将选择有代表性的单位和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与调研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纪律。

联系人:王明刚、赵鹏宇;联系电话:27123582、27123533(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现行粮食标准实施意见反馈表

   2.粮食标准需求反馈表

   3.粮食标准化工作现状调查表

 

 

 

2018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