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6年冬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11.11.2016  23:05

 

  津粮仓储〔2016〕46号   各有农业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储备粮油秋冬季节储存及安全生产管理,全力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粮食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粮油安全检查和2016年度 “一符四无”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市级储备粮(油)的品种、数量、质量和安全储存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高水分粮、发热粮、越冬虫粮和不宜储存的粮油。 (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使用情况。 (三)“两个备案”和各项储备粮油管理制度的完善、落实情况及“一规定、两守则”的学习宣贯情况,《天津市市级储备粮承储库化验室标准》的执行准备情况。 (四)全年仓储设施投入建设情况,“粮安工程”仓房建设进展情况、仓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计划及项目完成情况、化验室建设情况。 (五)全年完成科学保粮的数量、质量、效果及绿色储粮技术的应用情况及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情况。 (六)夏防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全年仓储信息系统数据、报表、总结报送工作及完成情况。 二、有关要求 (一)各承储企业要充分利用冬季低温,积极应用机械通风或采用倒仓蓄冷等安全储粮技术和措施降低粮温,为开展控温储粮打好基础。特别是有立筒仓存粮的单位,要抓住有利时机进行倒仓,确保粮油安全储存。 (二)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仓储企业要高度重视秋冬季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有轮换作业单位和项目施工的单位,要认真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五落实”和“五到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检查时间和方法 市粮食局成立了以马宝瑛副局长为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冬季粮油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推动冬季粮油安全检查工作。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仓储企业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本区、本单位冬季粮油安全检查的自查和普查工作,并及时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冬季粮油安全检查总结及“一符四无”鉴定情况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方式报市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处。市粮食局将从11月下旬开始对全市各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和“一符四无”考核鉴定,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检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 联系人:武晓彤、王明刚、王彦;联系电话:27123582;传真:2712353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2016年10月20日     抄送:国家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天津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