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及注册人员粮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25.11.2016  12:03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天津市2016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及注册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天津市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市粮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及注册人员粮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通知》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培训考试对象。此次培训考试对象为持有天津市粮食管理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以及拟申领天津市粮食管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二是培训考试内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天津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天津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均在此次考试考查范围以内,重点掌握内容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管理权限、执法程序、行政处罚和自由裁量标准、法律责任等。三是培训考试方式。注册行政执法证人员粮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以自学、集中学习的方式分市和区两个层次进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粮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由我局统一组织。 《通知》已于日前印发,为天津市粮食系统扎实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养行政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天津市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