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2015年4月份开展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28.02.2015  18:22

津粮人事〔2015〕2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购销公司、经营性公司、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中储粮天津直属库,加工企业及行业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各单位报送的2015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结合各承储单位对相应工种从业人员的需求,市粮食局定于2015年4月份开展初、高级粮油保管员和初级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及人数

详见《参加2015年4月开展的初、高级粮油保管员和初级粮油质量检验员技能鉴定单位及人数明细表》(附件1)。

二、鉴定时间

(一)开学典礼时间

参加初、高级粮油保管员和初级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请于2015年3月11日上午8:30前报到,交费、发教材和手册。报到时请携带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2,每人一式两份),同时贴牢本人近期1.5寸标准免冠照片,另再携带两张同规格照片,以备制证。

3月11日上午9:00举行开学典礼,9:30至12:00讲解培训大纲和重点领讲,下午学员自行返回。

(二)初级粮油保管员技能鉴定时间

3月24日上午8:30以前报到,入住。3月24日至26日为集中培训时间。

3月27日至28日上午,实操鉴定。鉴定结束后,学员自行返回。

4月12日上午9:00至11:00,参加全国统一理论知识考试。

(三)高级粮油保管员技能鉴定时间

4月7日上午8:30以前报到,入住。4月7日至10日为集中培训时间。

4月11日至12日下午,实操鉴定。鉴定结束后,学员自行返回。

4月12日上午9:00至11:00,参加全国统一理论知识考试。

(四)初级粮油质量检验员技能鉴定时间

4月7日上午8:30以前报到,入住。4月7日至9日为集中培训时间。

4月10日至11日,实操鉴定。鉴定结束后,学员自行返回。

4月25日上午9:00至11:00,参加全国统一理论知识考试。地点:河东区八纬路207号粮油大厦二楼。

三、几点说明

(一)今年各单位申报技能鉴定的人员较多,经认真研究,在制定4月份职业技能鉴定的基础上,计划9月份开展中级、高级粮油保管员和中级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制米工、制油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根据报名人员情况,与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协商后再行确定,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鉴定形式

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局《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要求进行。试题(理论、实操)从国家试题库提取;指定参考教材为国家粮食局编印的《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培训教程及《实操手册》;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考试采用实操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评员和培训师资均从取得国家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抽选;仪器、设备、场地等均按国标执行,并接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员的监督指导。

五、鉴定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鉴定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学员培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辅导等形式,建议学员个人自学期间,各相关单位为学员安排时间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练习。

六、开学典礼、培训和鉴定地点

(一)开学典礼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207号,粮油大厦七楼。

(二)培训和鉴定地点:天津市军粮城大街东金路11418号,市粮食储备公司分公司院内。

(三)联系人 : 胡德泗、孙艳,联系电话:24023639、13920778234,培训期间联系电话:24354632。

 

附件:1.参加2015年4月 开展的初 高级粮油保管员和初级粮油质量检验员技能鉴定单位及人数明细表

2 .《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2015年2月28日

 

 

天津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