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合法权益 共享改革红利 四川为建筑民工提供住房保障

10.03.2015  16:27

  本报讯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加强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在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民工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和实施体制,建立农民工住房保障的长效机制。

  为实现这一目标,该省将着力抓好六项工作。一是继续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把向农民工定向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地方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制定年度分配计划,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公示的公开分配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分配公平。二是推进农民工住房保障市民化。2015年6月底前健全农民工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按照城镇本地户籍居民同等准入条件、同等审核流程、同等保障标准申请享受同品质的住房保障,使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均等化。三是加强农民工住房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向农民工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平均租金按市场租金的50%左右确定。四是探索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方式。逐步放宽农民工购买产权型保障性住房的限制,把向农民工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试点范围。五是多渠道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鼓励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集体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园区内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切实改善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六是落实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企业和农民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民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住房。增加中小户型和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鼓励农民工在城市购房落户。

  又讯 为确保实现“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近日联合召开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视频会议,明确要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由本级政府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本级政府先行垫付。

目前,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已指派8个督察组分赴16个市(州)进行督察。四川省将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指导,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直接挂牌督办。该省将设立企业劳动关系信息员制度,在企业发生拖欠工资问题或企业主因为欠薪逃匿时,信息员应第一时间向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报告。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拓宽互联网受理渠道等,实行举报投诉24小时值班制度。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隐患排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将其行为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