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桥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视三组对红桥区进行了“回头看”专项巡视,并反馈了巡视意见。红桥区委高度重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抓好督查推动落实,取得初步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落实“两个责任”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履行主体责任发力不足,‘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区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基层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与31个直属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推动逐级建立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3621个,完成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不够,执纪问责不力”问题,支持区纪委深入落实“三转”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查处必严”,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今年以来共立案63起,结案5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1人,立案数超过2015年全年立案总量,保持了执纪审查高压态势。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17个问题线索,已办结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
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干部重大事项隐瞒不报”问题,组织全区449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加强重点核查和随机抽查,4人因个人事项漏填漏报,被暂缓或终止选任程序,1人因个人重大事项不报告被给予党纪处分。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的单位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力,‘三重一大’事项不上会研究”问题,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过程管理、跟踪反馈和综合评价,加强“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检查,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关于工程招标、财务管理等领域廉洁风险高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规操作”问题,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等6项制度,加大建筑市场监察力度,对2处违建项目依法进行拆除。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些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健全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财务管理相关违纪问题,对2个单位的违纪人员进行了问责。
关于“四风”反弹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7名违纪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在全区形成有力震慑。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领导干部公款吃喝现象仍然存在”问题,健全完善“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履行职能、志愿者积极参与”的查纠“四风”工作机制,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用车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处理15人,给予9人党政纪处分。
关于机构设置、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
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对机构进行设立、合并、撤销,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针对长期大量借调人员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消化计划,已清退11人,2016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制定《红桥区科级以下干部调动工作管理办法》,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下一步,红桥区委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对照“回头看”专项巡视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持之以恒地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见实效。(徐丽)
[责任编辑: 金鑫 ] [编辑: 金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