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福集团党委组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课辅导

19.04.2016  15:22

  为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牢固树立“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意识,4月15日上午,天福集团公司邀请市民政局纪检组焦健组长围绕“正确理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创新”进行了专题授课。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中层干部及公司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

  讲座就如何正确理解“四种形态”的内涵、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工作实践进行了专题辅导。焦组长结合工作实践,生动地阐述了“四种形态”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性的准确把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强调指出,在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首先需要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要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常党内生活。要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一种常态,正确理解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做到“勤浇树”、“正歪树”,防止出现“今天是好干部每天是阶下囚”、“平时不管一管就关”的现象,各级党委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观教育,树立全局观念和看齐意识,管住大多数,盯住关键少数,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到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抓早抓小,强化底线,在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培训结束后,公司党委要求各单位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焦局长讲座的内容,巩固辅导效果,要在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中, “看好红线、把握底线、严碰高压线”,把讲座的效果落在实处、见到实效,真正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公司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