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从细小处着手 遏制和预防基层"微腐败"

05.04.2016  19:50

西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精准扶贫、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挪用、“雁过拔毛”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上,积极出妙招,从细小处着手做好遏制和预防“微腐败”工作。

严明纪律。芒康县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加强纪律监督的意见》,严禁不按规定条例和程序确定扶贫对象,严禁简化程序,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执行扶贫政策,严禁平均主义、组合分配,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拖欠、冒领、抵扣扶贫物资和资金,严禁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违规收取费用,严禁扶贫专班工作人员违反管理规定;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的原则,明确精准扶贫工作纪律,促精准扶贫落准、落细、落实、落廉、落洁。洛隆县纪委联合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下发文件对精准扶贫项目资金中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的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惩处,确保各类扶贫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

层层传导压力,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洛隆县纪委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科学化、阳光化管理,强化跟踪审计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对各乡(镇)年度“一精准五重点”工作目标没有如期实现的,全年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在严肃追究各乡(镇)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蹲点领导的监督责任。聂荣县纪委通过层层传导压力,让乡镇干部尽职履责,力保群众实现真正脱贫,对利用扶贫资金、政策搞“政绩工程”的,以及“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的,要严肃进行问责,确保扶贫开发工作的透明度、廉洁度。

开展专项巡察、强化监督检查。谢通门县纪委深入纪委包乡点仁钦则乡11个行政村,采取巡回培训的方式,开展村民监督委员巡回培训工作,同时,对村级“三资”监管、正确处理与村支部、村委会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面对面培训,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和作用发挥打下基础。洛隆县纪委成立精准扶贫工作流动巡察组,以暗访为主、明察为辅和“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督导方式,找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亲自检查问题、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杜绝弄虚作假。曲水县南木乡纪委重点对群众反映的“鉴定不科学、等级评级不合理”等低保户和残疾人员进行全面核查。根据低保家庭的变化情况,及时督促民政部门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确保低保政策的正确落实,使符合条件的人员真正享受到惠民政策。(西藏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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