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部署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专项活动

08.03.2019  18:51

  日前,市司法局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天津人民调解升级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市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进行部署。

  《方案》对专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完成的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做了详细规定。要求各区司法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守正出新,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要依托专项活动的开展,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强化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建设和工作保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天津人民调解升级版。

  《方案》明确专项活动于3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实施推进、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要求各区司法局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把专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督导考评,确保“专项活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