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加强绩效考评过程管理提依法行政考核科学化水平

14.11.2017  15:20

 

 

 

为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扎实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法制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着力推进过程评估,通过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的考核监管,督促各区、各部门将完成绩效考评指标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细化考评标准、做好统筹衔接,将负责考评的绩效管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标同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紧密结合,在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各区、各部门工作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依法行政考核目录,进一步突出考评重点、细化考评指标、明确节点任务、量化考评内容,同时根据工作性质,将被考评单位划分为不同类别,保证绩效管理精准发力、持续用力,有力提升了绩效考评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全面性。

二是突出考评重点,服从服务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紧紧围绕“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奋斗目标,聚焦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在全面考查被考评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国务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情况的同时,明确将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等作为检查考核的重中之重,督促被考评单位切实把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去,以法治助力天津发展。

三是加强日常考评,实行常态管理,综合运用书面调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查阅文件、组织座谈、绩效管理电子平台实时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统计分析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立体了解依法行政考核责任单位推动落实考核指标工作任务情况,同时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被考评单位,实地走访了解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市政府法制办已经分别于7月、10月组织开展了两次专项督查,对全市16个区以及39个市级部门进行了书面调研,深入全市16个区、12个市级部门进行了实地察访,有力促进了各被考评单位扎实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把过程质量关。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绩效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针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梳理、认真研究分析,查找问题症结,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有的放矢的加以指导解决,确保各被考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按要求完成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管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是加强综合分析,强化结果应用。将日常督查同集中考评相结合,对被考评单位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和关键步骤,严格按照考核评价标准,计算阶段性工作分值,作为全年评价分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了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全面性。同时,对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突出事迹,及时通报全市,促进经验交流,在督促各被考评单位按要求完成指标任务的同时,指导各单位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时近年底,考评验收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我们将继续加强绩效管理与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之间的统筹衔接,全面总结全市各被考评单位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市政府开展的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  综合考虑工作基础、工作重点、工作投入、工作状态、工作成效等因素,全面客观准确的评定各被考评单位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同时在深入研读、系统学习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学者、有关单位研究制定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指标和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建设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天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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