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节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虚假宣传、售假等违法行为

06.11.2016  18:05

  为维护“双11”“双12”期间正常的网络市场秩序,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5日从市市场监管委获悉,自本月起至12月15日,结合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委进一步开展“网络购物节”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网络经营者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购物环境。

  监督大型网站促销规则

  此次网络购物节专项行动,开展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大型交易网站专项整治。对第三方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整治。监督指导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大型交易网站公开促销规则,制定投诉处理预案,落实“交易主体有溯源、商品信息有审查、国家禁售无上架、退换制度有执行、消费者权益有保障”等相关责任和义务,提高平台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促进网络经营者守法经营。加大网络购物节期间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网络经营者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

  加大网络案件查办力度

  发布“双11”“双12”网络购物节期间的消费警示,提示消费者选择正规网站和网店购物,提醒消费者注意各种网购消费陷阱和误区;使用较为安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网上支付不随意透露个人隐私信息;及时保存各类网上消费记录,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提供维权依据。另外,加大网络案件查办力度,发挥“网监+”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机制作用,强化违法问题网上发现、源头追溯、依法查处,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创新“网监+”监管模式

  今年,为了加大对网络市场的整治,市市场监管委创新了一种监管的方法和方式,探索了“网监+”的监管模式。这是本着谁主管谁负责,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一种模式,涵盖了企管处、市场处、竞争执法处、消保处、稽查总队、投诉举报中心、市消费者协会等27个处室和单位。另外,利用互联网和网监的技术提高网监的监管水平,建立了监管数据库,以便随时监控网站和平台。

  据介绍,天津市的电商企业监管主体共有3万户左右,其中有网店、平台、网站等。创新的“网监+”监管模式成效显著,不仅把本市的电商企业底数摸清了,还通过技术取得了一些案件的线索。目前,新兴的APP模式存在违法行为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委正在探索解决这方面的监管问题,和国家的顶级公司正在研究监管手段,提高技术,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监管。(王昊 李彦)

[责任编辑: 金鑫 ] [编辑: 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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