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实施开罚单 私划停车泊位被罚3000元

09.03.2016  08:24

资料图

   天津北方网讯: 擅自施划停车泊位,上限处罚3000元。最近,河北区的一道路停车场就收到了一张3000元的罚单。据了解,这是本市自去年12月份开展停车类行政违法专项治理以来的首张罚单。

  这个被处罚的道路停车场位于河北区胜利路北岸华庭小区门前。据河北支队的交警介绍,他们在巡查中发现,这个停车场存在3个擅自施划的停车泊位,约占用道路15米长、2.5米宽,已严重影响车辆通行。依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交警河北支队对擅自施划上述停车泊位的违法人员周某开出了3000元的罚单。

  据交管部门介绍,这是本市自去年12月份开展停车类行政违法专项治理以来的首张罚单,也是自去年5月份实施的新《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来开具的首张罚单。

  交管部门提示,驾驶人在道路上停车,一定要停放在正规停车泊位内,如果停在私划泊位内等同于违法停车,将被依法摄录处罚。市民如果在道路上发现擅自施划停车泊位、设置地桩地锁、阻碍车辆停放或通行等行为,可向属地交警支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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