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案例素材的通知

27.03.2015  20:32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老字号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传承老字号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中华老字号的优秀商业文化和诚实守信的精神实质,引导和促进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近日,我委收到商务部流通司面向全国下发的《关于征集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案例素材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征集案例素材并组织编发《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典型案例集》(以下简称《案例集》)。为完成好这项工作,进一步扩大对我市老字号企业优秀商业文化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提升知名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发《案例集》的重要意义                                   
  此次商务部流通司组织编发《案例集》,将各地挖掘的典型案例结集发布,将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宣传中华老字号蕴含的优秀文化,推动社会各界更加深入地认知中华老字号、了解中华老字号,形成全社会学习和弘扬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的浓厚氛围,对促进我市老字号企业传承保护,市场开拓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案例集》的主要内容
  《案例集》分三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收集整理各地推荐的中华老字号的优秀案例;第二部分将收录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并配发企业简介;第三部分重点收录各地认定的地方老字号并配发企业基本信息。
  三、案例素材征集要求
  (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和汇总辖区内老字号的相关材料。案例素材应根据《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典型案例选题纲要》(附件1)的要求组织编写,编写格式应满足《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典型案例征集单》(附件2)的要求;中华老字号企业名录应符合《中华老字号企业名录报送内容》(附件3)的规定;各区县津门老字号企业名录应符合《地方老字号企业名录报送内容》(附件4)的规定。
  (二)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案例素材的征集工作,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负责人名单报市商务委生活服务业处,并按照案例素材征集要求,深入挖掘企业案例,充分反映企业特点,翔实提供相关素材。
  (三)《中华老字号企业名录》和《地方老字号企业名录》相关材料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于2015年4月15日前以电子版方式汇总报送市商务委生活服务业处,同时请督促辖区内中华老字号企业登陆中华老字号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填报或更新基本信息(http://zhlzh.mofcom.gov.cn)。案例素材请加盖企业和商务主管部门公章,于2015年5月30日前以书面方式和电子版方式一式三份报送市商务委生活服务业处,由天津市老字号协会配合做好汇总、报送等相关工作。
  相关表格请登陆天津市商务网公示公告栏下载(www.tjcoc.gov.cn),未尽事宜请与我委生活服务业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市商务委生活服务业处  刘 莹  022-58665623
  2、企业名录、案例素材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典型案例选题纲要
          2、中华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典型案例征集单
          3、中华老字号企业名录报送内容
          4、地方老字号企业名录报送内容
特此通知。
                        


来源:( 天津商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