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列入国家PPP示范项目

27.12.2014  22:31
 

备受关注的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桩)规划建设取得新进展,财政部近日确定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建设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国家示范项目”,此举将带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到2016年本市将建设公交充电站40个、公共充电桩2000个,总投资约5.16亿元。

根据《天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2015年本市将推广使用3000辆物流车、3380辆区域运营车和1000辆私人新能源汽车,目前现有的充电设施数量已经不能满足投放车辆的充电需求。为合理规划和建设充电设施,助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加快美丽天津建设,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创新公共设施建设投融资思路,提出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国际上统称的PPP模式,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国家有关部门。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评审,从项目采购程序竞争性、社会资本真实性、运作方式合理性、交易结构适当性,以及财政承受能力持续性等方面综合考量后,择优确定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项目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国家示范项目”,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该项目社会资本方的选择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参与招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资格和经验,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第三方资质认证等形式确定。项目合作采取社会资本方和政府资本方联合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公司由社会资本方控股,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天津市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20年,设施运营管理到期后可委托项目公司继续负或政府回购。项目一期拟于2014至2015年累计建设20kW充电桩1100个,总投资共8250万元。二期拟于2015至2016年建设公交充电站40个、公共充电桩900个,总投资4.33亿元。项目建成后将为6800辆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其中公交车2000辆、区域运营车3300辆、物流车1500辆,覆盖率为57%,并逐步向社会其他新能源车辆开发充电服务项目。

目前本市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共有30个,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新能源汽车、地下综合管廊、医疗、体育等领域,投资规模约1000亿元。 一系列举措表明,本市公共设施建设融资运营已进入“PPP时代”,通过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两个作用”,可以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缓解财政支出压力,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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