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自学直考这些行为违法 最高罚2000元处拘留

12.04.2016  15:17

   天津北方网讯: 自学直考成为取得驾驶资格的一条新路径后,逐渐受到市民关注。针对自学练车过程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及相应处罚,交管部门予以详细梳理。

  自学直考这些规定当遵守

  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使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进行,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

  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期间,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

  5种行为自学人员违法将被罚

  1.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规定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的。

  处罚标准:对自学人员处200元以下罚款。

  2.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处罚标准:扣留机动车;对自学人员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处罚标准:扣留机动车;对自学人员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4.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

  处罚标准:扣留机动车;对自学人员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5.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处罚标准:扣留机动车;对自学人员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4种情形申请人违法车主受罚

  特别需要提醒广大车主注意的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93条第2款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申请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规定予以处罚”。即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的,对将机动车交由该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实际控制人予以相应处罚:

  1.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处罚标准:对车辆实际控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过期的。

  处罚标准:对车辆实际控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的。

  处罚标准:对车辆实际控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处罚标准:对车辆实际控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种类别教练或随车指导人员违法

  1.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

  处罚标准:对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处200元以下罚款。

  2.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

  处罚标准:对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处200元以下罚款。

  3.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

  处罚标准:对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处500元以下罚款。

  4.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

  处罚标准:对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处500元以下罚款。

  人车证都合规发生违法担责

  交管部门介绍,根据《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工作规范(试行)》第29条规定,自学人员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即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证明、自学用车、随车指导人员均符合规定情况下,除法律法规中另有规定的以外,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由随车指导人员接受处罚,处罚额度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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