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

21.01.2017  04:08

在2017年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南开区环保局预祝全体市民新春快乐,阖家欢乐,万事如意,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在喜庆之余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从自身做起,预防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环境的影响。现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从自己做起,春节期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以减轻大气污染,过一个文明、健康、环保的春节。

二、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要本着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原则,尽量选择安全系数高、污染轻、噪声小的环保产品,减少燃放数量、时间和频次。

三、严格遵守市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即: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每日6时至22时,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可以燃放。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深夜及凌晨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