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三年建设工作

06.07.2018  18:52

日前,我市顺利通过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三年终期验收,再次获得中央财政综合示范奖励资金3亿元,累计获得奖励资金18亿元。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经请示市政府同意,2014年,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等部门,代表我市参加了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经过方案审查和公开答辩等环节,在22个申报城市中入选前12名,并获得示范资格。2015-2017年,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认真制定和落实示范城市建设方案,在大气污染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城市清洁交通、能源利用效率综合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建筑推广等节能减排重点领域,支持实施节能减排典型示范项目54个,完成项目总投资604.6亿元,带动社会投资431.7亿元。通过上述项目实施,2017年,我市单位城市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排放、氨氮排放、二氧化硫排放、氮氧化物排放等五项主要指标较2014年分别下降20.3%、10.4%、11%、28.9%、25.9%,大幅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今年4月份,财政部委托云南省评审机构对我市进行示范城市建设终期验收。为充分体现我市三年工作成效,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针对本次检查周期长、范围广、资料多的特点,我们会同市有关部门于年初启动迎检准备工作,并就重点问题与财政部反复沟通,协助考核组在一周内完成全部考核任务,获得财政部和评审机构的肯定,圆满完成了示范城市三年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用好中央财政下达后续奖励资金,支持我市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实施。同时,继续与财政部密切对接,积极争取其他中央财政重大资金政策支持。

 

我市通过节能减排示范城市三年验收
     2015—2017年,我市在大气污染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城市清洁交通、能源利用效率综合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建筑推广等节能减排重点领域,支持实施节能减排典型示范项目54个,完成项目总投资604.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