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放开 政府责任更重

09.06.2015  14:34

      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出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本月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药品价格不再由政府说了算。
      药品价格放开,会不会上涨?这是百姓最关心的问题。然而让人们不愿意看到的是,部分地区、部分产品这一情况真的出现了。据《华商报》报道,在西安,一种治疗心脏病的名叫地高辛片的药品,在短时间内,药价从原来的1瓶6.7元暴涨到68元。对此相关人员解释:该药原料国内没有,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原料价格上涨很快,而且以前国内有三四个工厂在生产,现在只剩这一家企业生产了。
      对于药品价格放开,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出现原料成本上涨等情况,药价会提升;市场竞争激烈,药价就会下降。通过市场竞争,药价最终会在公平和效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种想法是根据市场供需关系产生的,应该是符合逻辑的。但有关部门也必须清楚,市场存在滞后反应,完全期待通过竞争形成合理的价格需要一段时间。而在这期间,正是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的关键时期,严查个别药企趁机肆意加价、扰乱市场等行为。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它更是一些患者的“救命符”。所以越是放开价格,就越要加强对价格行为的监管,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以“地高辛片”事件为例,对于涨价的解释不能说不合理。其实公众对此事质疑的关键,或者说对于药品价格放开后会否暴涨的担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前还没有看到本应及时跟上的政府行为。国家发改委曾表示,取消政府定价不是一放了之,不等于放任不管,政府的职能重心将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此时正应该是监管部门“出手”的时候,及时调查该药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如果是情况属实要及时公示;如果是趁机加价就应予以严惩。
      药品价格放开,相关部门的责任不是少了,而应该是更重了。及时严格的监管、维护市场有序与公平、严查垄断行为肆意加价、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唯有如此才能打消公众的顾虑;也唯有如此,“药价放开”也才能真正让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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