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增加法制机构领导职数和编制

22.12.2015  10:27

                                 

天津市蓟县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不断取得进步,连续5年在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得到蓟县县委、县政府的一致肯定。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蓟县县委、县政府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各项部署,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日前,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蓟县政府法制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蓟县法制办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增设副主任职数1名,新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为法制办增加行政编制2名。蓟县法制办机关目前行政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4个科。此次职责调整增加了法制办的工作职责,壮大了机关工作人员队伍,有效地鼓舞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干劲,为法制工作人员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更大的发展空间,为政府法制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必将激发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奋发有为、锐意创新的工作热情,有利于蓟县法制办更好地发挥政府参谋助手的作用,促进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推进蓟县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