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

26.05.2015  12:17
蓟县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1~2次宪法专题学习。在领导干部中开展“我读宪法”活动,倡导领导干部全面深入学习宪法文本。结合宪法宣誓活动,大力宣传宪法,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二是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和征文、演讲等活动,着力培育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积极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三是结合“法律进乡村”行动,广泛开展“送宪法下乡”、“送宪法进村入户”活动,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四是加强广大新城社区群众宪法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月”、法律宣讲等活动,开展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增强他们的爱国意识和法律意识。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