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环保局举办涉水企业座谈会

29.07.2016  17:36

新《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为做好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近日,蓟县环保局在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涉水企业环保座谈会,全县20余家国控、市控及重点涉水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副局长王文悦从《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改背景、意义、章节亮点介绍、法律条款理解等四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解读,尤其对按日连续处罚程序作了着重讲解,对于指导企业今后的生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涉水企业负责人对新《水污染防治条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通过这次针对性和指导性较强的座谈会,不仅提升参加培训人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拓宽了法律视野,同时,还使企业充分认识新《水污染防治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深入领会新《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全面提升涉水企业负责人守法水平。

污水处理厂、电厂等企业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环保局要求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