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领导同志对贯彻落实《纲要》作出批示

17.10.2016  22:37

                                 

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详细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天津市蓟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落实《纲要》高度重视,就如何贯彻落实《纲要》先后两次做出重要批示。一是要求就如何贯彻落实《纲要》提出蓟县的意见和方案。要求全县各单位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纲要》的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和研讨。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纲要》培训工作,蓟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的沟通,同时综合其他区的先进做法提出符合蓟县实际的方案。二是高度关注《纲要》的贯彻落实情况。蓟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着重询问《纲要》落实的进展程度,充分体现了蓟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纲要》是指导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蓟县政府各部门将在蓟县政府领导下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把《纲要》落到实处。